專業建筑防火風管、防火包裹、抗震支架、成品支架設計、生產、安裝廠家——浙江優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因此在建筑抗震這一塊,國家規范必不可少。為了規范抗震支架的生產使用,國家多次出臺相關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該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按照經審定的技術安全性評價報告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對醫院、學校、大型商場、居民住宅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強抗震設防能力。
《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GB50981-2014
于2014年10月9日發布,于2015.8.1起正式頒布實施,并做了如下強制規定:1.0.4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5.1.4 防排煙風道、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
《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
CJ/T476-2015
于2015年3月4日發布,2015年9月1日起正式頒布實施,其對建筑機電抗震支撐的技術規格要求給予了明確規定。《非結構構件抗震設計規范》JGJ 339-2015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頒布實施,規范對建筑機電設備抗震設計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
國外先進國家的經驗(以美國為例)
美國的機電抗震支架設計歷史可以追溯到1947年,NFPA13首次規定建筑自動噴淋消防系統的抗震支架設計方式,也就是說美國最早是在消防領域開始了抗震領域的設計要求。隨后在上世紀60、70年代,美國又開始全面定義了建筑機電抗震支架系統,應用于水、暖、風、電等機電設備的抗震需求。
而在2004年美國聯邦緊急事務局FEMA和美國土建工程師協會ASCE聯合發布了《風管和水管的抗震支架安裝》(規范屬于國家法律條文)。
雖說我們國家建筑機電抗震起步較晚,但只要決心規范,未來中國建筑必將越來越可靠安全。